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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升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全面评估相关单位在环保技术咨询领域的服务能力、专业水平及管理规范性,引导行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面向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机构,具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评估、污染治理技术咨询、生态修复规划、环保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领域。

三、评价内容与标准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机构资质与管理制度:评价单位的注册资质、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体系等。
2. 专业技术能力:评估单位在环保技术咨询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技术装备、项目经验及创新能力。
3. 服务质量与业绩:考察单位近年来的服务案例、客户满意度及社会影响力。
4. 诚信与合规性:审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守法合规情况、诚信记录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评价标准将依据《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执行,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2.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需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指定受理机构。
  3. 评审流程:包括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综合评定等环节,评审结果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公示。

五、结果应用与激励措施
通过评价的单位将获得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等级证书,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项目采购、行业推荐及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等级较高的单位,将在行业宣传、项目对接及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应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价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2. 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警惕假冒名义收费行为。
  3. 具体申报要求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或联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处(电话:020-12345678)。

特此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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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8 00: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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